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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

肉兔养殖场兽药管理使用制度

发布时间: 2016-12-23 17:33   3291 次浏览

肉兔养殖场兽药管理使用制度

 

1、所有兽药必须具有《兽药生产许可证》、GMP达标证书、批准文号和使用说明;兽用生物制品和药品来源正规,禁止人药兽用。

2、药品由专职的仓库保管员保管,进出药品必须经过管理员验证后方可入库,并做好详细登记。

3、做好用药店记录,详细记载兽药使用时间、名称、批文、批号、用药剂量等。

4、禁止将原料药店直接添加到兔饲料及饮用水中饲喂肉兔。

5、禁止在肉兔饲料和饮用水中添加激素类药品和国家农业部规定的其他禁用药品。

6、严格执行休药店期规定。